11月28日,陜西省銅川市陳家山煤礦發(fā)生瓦斯爆炸重特大事故,當日零點班入井的293名礦工,除127名礦工獲救生還外,有166名礦工被困井下,至28日晚22時已發(fā)現(xiàn)20具礦工尸體。事故發(fā)生后,礦工家屬悲痛欲絕,有千名家屬守候在事故井口。而據(jù)一礦工母親說,在事故發(fā)生6天前,礦下已起火,但礦方不讓停工。
礦難、礦難、又是一起礦難,生命、生命、又是鮮活的生命在逝去。真的不知道,自南丹礦難發(fā)生以來,一起起接連不斷的礦難發(fā)生,已經使多少生命已經遠去,已經有多少遇難礦工的家屬失去了親人,而伴隨著這些遇難家屬的眼淚與創(chuàng)傷,現(xiàn)有的煤礦安全措施到底在多大水平上有了提高?也許不能說沒有,但至少在世人眼里,在仍在逝去的礦難生命面前,在遇難家屬的淚里,讀到的只能是:對生命的麻木與安全的失效。而這次陳家山礦難的發(fā)生,似乎是再次向世人證明,已有的一次又一次生命的遠去與遇難親屬悲痛欲絕的眼淚,還并沒能在效果上,喚起制度機制對生命的尊重,至少在效果上是這樣。想面對如此不斷礦難,這也同樣是不容否認的事實。對此,筆者忍不住要問:還要有多少生命,還要有多少家屬悲痛欲絕的眼淚,才能使喚起煤礦老板與地方政府對生命安全的重視?而從此意義上看,要再進一步問的是:礦難家屬的眼淚又到底是為誰而流?想這個問題,不僅是煤礦老板要思考的,同時也更是該考問相關行政部門的命題!
是的,在市場經濟條件下,老板要賺錢,也應該賺錢;是的,地方經濟要發(fā)展,官員也要政績。但在社會發(fā)展中,人、人的生命與生活質量,才是社會發(fā)展的基礎和第一要素,因此可以說,沒有生命安全保障的經濟是滴血經濟,沒有生命保障的社會發(fā)展,也肯定不是文明社會所該有的經濟,而是野蠻與愚昧落后的經濟。而現(xiàn)在是,面對多年來接連不斷的礦難,這到底是在揭示一個怎樣的社會命題?
所以筆者覺得,對有關部門來說,針對一再而再而三的礦難發(fā)生,首先要在工作上確立以以生命為中心的機制,在生命面前,沒有理由,也不應有任何理由可以推脫自已的責任。因而從制度的有效性角度講,筆者也同樣要問:礦難親屬的眼淚到底是在為誰而流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