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《紐約時報》8月25日報道,印度最高法院于8月25日裁定,印度政府在1993年至2009年期間低價出售約200個煤田的行為屬違法行為。
該事件的導火索是上周五印度總審計署(CAG)發(fā)布的最新一期審計報告。在這份最新的審計報告中,煤炭領域成為主要的詬病對象。
總審計署曝光了2004-2009年間,獲政府推薦的私營企業(yè)未經招標競爭就獲得國有煤礦的開發(fā)經營權,獲取了巨額暴利。
報告同時稱,正是由于政府部門低價出售屬于國有資源的煤田,目前已造成高達約330億美元(約合人民幣2100億元)的損失。
來源:國際在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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