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4日電為加強社會監(jiān)督,鼓勵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,國家安全監(jiān)管總局和財政部日前聯合印發(fā)了《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》。根據這份辦法,經調查屬實的,受理舉報的安全監(jiān)管部門應當對有功的實名舉報人進行獎勵。
辦法規(guī)定,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,獎勵1000元至1萬元。對舉報瞞報、謊報一般事故的,獎勵3000元至5000元;舉報瞞報、謊報較大事故的,獎勵5000元至1萬元;舉報瞞報、謊報重大事故的,獎勵1萬元至2萬元;舉報瞞報、謊報特別重大事故的,獎勵3萬元。該辦法適用于煤礦、非煤礦山、道路交通、危險化學品、煙花爆竹、冶金機械等行業(yè)和領域涉及的安全生產事項。辦法指出,辦法所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,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,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(yè),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,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。辦法還指出,舉報人可以通過安全生產舉報投訴特服電話12350,或者以書信、電子郵件、傳真、走訪等方式舉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。舉報人對其提供舉報內容的真實性負責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實,不得誣告、陷害他人。受理舉報的安全監(jiān)管部門應當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并為其保密。
來源:安監(jiān)總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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